全球纺坛总则
序 请各位网友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登陆全球纺织论坛,意味着您已经同意遵守以下规则,并服从全球纺坛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命名为“全球纺坛”论坛;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全球纺织网站; 第3条 本论坛管理守则根据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结合论坛实际制订,各项管理活动均依据本守则进行; 第4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所制定的其他一切规则均不得与本守则相抵触; 第5条 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球纺坛管理团队; 第6条 本论坛管理守则最终解释权归全球纺织网论坛管理团队。
第二章 论坛注册用户 第1条 您按本论坛正常程序注册后即成为论坛正式用户,拥有论坛内所有注册用户权限。 第2条 论坛保护注册用户的个人资料,除司法、检察机关等因法律需要外,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 第3条 论坛保障注册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前提是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管理守则。 第4条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种族、性别、宗教歧视的; 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损害国家机关及本站声誉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信息发布等特定版块除外); 11、发布各类提供或征求考试答案、枪手的; 12、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第5条 论坛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板块发表文章的权限,板块中有特殊规定的,或者用户帐号因受到处罚而被冻结或删除的例外。用户有修改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但无删除自己所发帖子的权限。 第6条 如果帖子内容涉及到自身的权益(内容虚假,炒作等),需要发帖人删帖或者想要删除自己发布的帖子内容,可以提供撤贴申请(如果是相关公司内容撤贴,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撤贴申请加盖公章),提交给版主,由版主审核后,进行相应的操作。 第7条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板块版主。 第8条 论坛用户不得注册或使用以下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若出现有以下情况任意一种或多种,论坛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冻结或删除该帐号: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公众人物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昵称以及可能引起混淆的谐音、字型相近的;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有可能对其他网友造成伤害之昵称; 4、不文明、不健康之昵称;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昵称; 6、含有空格、图形符号的昵称; 7、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对论坛管理造成不良影响之昵称; 第9条 论坛用户不得将同样内容或标题的文章多次发表于同一版块或发表于三个以上版块(全球纺坛网站或论坛因开展一些活动,需要在三个以上版块发相同内容帖子的,不属此类情形)不得发表直接引用已有文字或无文字信息的回复内容,违者论坛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冻结帐号、删除帐号等处罚。 第10条 论坛用户所发表的文章若是触犯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是违反论坛规定,论坛管理人员有权无需通知作者直接将其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文章作者作出警告、冻结帐号、删除帐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或是触犯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处理。
第三章 论坛管理人员 第1条 论坛管理人员由管理员、版主组成。 第2条 管理员由全球纺坛网站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范围包括: 1、制定论坛的各项管理条例,使各项管理活动有章可循; 2、论坛进行实时监控,在确保言论自由的同时,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色情FD及其他不利于论坛稳定团结的言论进行有效管理; 3、选拔、任命论坛版主,并进行版主相应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协助版主管理相关板块、整理精华区以及代管暂时没有设版主的论坛的讨论秩序和精华区; 4、对网友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投诉进行答复,负责论坛公告等对外交流职能; 5、对严重违规言论或影响论坛系统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备案后报告给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由公安部门或网络安全部门进行处理。 第3条 管理员的任命、辞退属网站内部事务,由网站方面决定人事任免,任免结束后在论坛的论坛管理版块中公布任免信息。管理员的监督、考核由网站方面具体实施,网友意见仅做参考。
第四章 发帖规则 用户对其通过任何论坛功能上传于全球纺织网论坛的信息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全球纺织网论坛上发贴或者站内短信或签名档必须遵守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违法信息。以下内容一经发现, 全球纺织网将立即删除,并有权禁止该用户发贴和/或站内短信的功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全球纺织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1. 反对宪法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形象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诽谤或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不遵守全球纺织网规则,拒绝全球纺织网指导和劝说的; 11.传播禁限售商品信息的; 12.在论坛发布广告信息, 1) 纯广告形式,例如店铺链接、商品链接、图片上印有店铺水印等明显的广告成分(全球纺织网和网上轻纺城相关链接除外) 2)其它广告形式 13.以任何方式收集会员邮箱地址或联系电话。 14.使用仿钻石心级图片、国家伟人图片、全球纺织网专用图片及其他违法违规图片作为头像的,一经查处第一次口头警告并删除头像,第二次进行书面警告并删除头像; 15.在论坛发布投诉、举报、申诉类内容及公布用户信息、聊天记录等内容的;(此类事件应通过客户服务部处理); 16.重复发帖 17.灌水行为 1)发起无意义的投票帖 2)使用顶、支持、111等无意义的发帖 3)其它灌水行为 18.非商盟会员,以商盟的名义在论坛发帖和宣传的。 19.其他全球纺织网认为违反公共良俗需要删除的信息。 20.社区签名档同样遵守以上条款,但可以在签名档中包含宣传店铺链接、全球纺织网商链接链接、印有店铺水印的图片。 21. 每一篇帖子的字数不少于20个有意义的文字,否则,做删帖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1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第2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第3条 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4条 在本条例规定范围内,全球纺坛论坛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5条 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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